刑拘在逃是什么意思
2023-12-18 09:14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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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拘手續(xù)也就是刑事拘留的執(zhí)行流程,具體如下: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,由承辦單位填寫《呈請拘留報告書》,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(fā)《拘留證》,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(zhí)行。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案件,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,部門負責人審核,檢察長決定。決定拘留的案件,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,由公安機關負責執(zhí)行。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(zhí)行,人民檢察院可以協(xié)助公安機關執(zhí)行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,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。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:(一)律師;(二)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;(三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監(jiān)護人、親友。正在被執(zhí)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,不得擔任辯護人。